社会团体办理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变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:
(一)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;
(二)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;
负责人变更的还需提交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。
住所变更的还需提交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。
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注销办理
其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,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,申请注销登记:
(一)注销登记申请书;
(二)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;
(三)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。
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的,发给注销证明文件,收缴该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》或《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》、印章。

